牌号 Q390MC
对应标准 GB /T 1591-2018
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
High strength low alloy structural steels
归类 合金钢
说明 ①牌号后缀第一组字母表示材料的交货状态:AR或WAR=热轧,钢材未经任何特殊轧制/或热处理状态;N=正火或正火轧制;M=热机械轧制(具体解释见原件3.4条)
②牌号后缀第二组字母表示材料质量等级分别为B、C、D、E、F四个等级。
示例:Q355NC。其中:
Q——钢的屈服强度的“屈”字汉语拼音的首字母;
355——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数值,单位为兆帕(MPa)
N——交货状态为正火或正火轧制;
C——质量等级为C级
③当需方要求钢板具有厚度方向性能时,则在上述规定的牌号后加上代表厚度方向(Z向)性能级别的符号,如:Q355NCZ25。钢板厚度方向性能见GB/T 5313
④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结构和工程用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板、钢带、型钢、钢棒等。其化学成分也适用于钢坯
⑤热轧钢棒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702的规定,具体组别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⑥热轧型钢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706的规定,具体组别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⑦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709的规定,具体精度类别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⑧热轧H型钢和剖分型钢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11263的规定。
⑨经供需双方协商,可供应其他尺寸、外形及允许偏差的钢材。
⑩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结构和工程用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钢板、钢带、型钢、钢棒等。其化学成分也适用于钢坯。
Q390MC 化学元素成分含量(%)
成分 C Si Mn P S Cr Ni Cu Mo N Ti V Nb Al
最小值 - - - - - - - - - - 0.006 0.01 0.01 0.015
最大值 0.15 0.5 1.7 0.03 0.03 0.3 0.5 0.4 0.1 0.015 0.05 0.12 0.05 -
• 钢中应至少含有铝、铌、钒、钛等细化晶粒元素中一种,单独或组合加入时,应保证其中至少一种合金元素含量不小于表中规定含量的下限。
• 对于型材和棒材,P和S含量可以提高0.005%
• Ti最高可到0.2%
• 表中为Als(酸溶铝)。可用全铝Alt替代,此时全铝最小含量为0.02%。当钢中添加了铌、钒、钛等细化晶粒元素且含量不小于表中规定含量的下限时,铝含量下限值不限。
• 对于型钢和棒材,该钢的最大碳含量可提高0.02%
Q390MC 机械性能
厚度或直径
d
mm
试验温度 抗拉强度
σb
Mpa
规定塑性延伸强度
Rp0.2
Mpa
断后伸长率或延伸率
δ
%
冲击吸收能量
KV2
J
d≤16 室温 490~650 ReH: ≥390 ≥20
16<d≤40 490~650 ReH: ≥380 ≥20
40<d≤63 480~640 ReH: ≥360 ≥20
63<d≤80 470~630 ReH: ≥340 ≥20
80<d≤100 460~620 ReH: ≥340 ≥20
100<d≤120 450~610 ReH: ≥335 ≥20
标准冲击试样 0°C long. ≥34
tr. ≥27
• 热机械轧制(TMCP)状态包含热机械轧制(TMCP)加回火状态。
• 当屈服不明显时,可用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.2代替上屈服强度ReH。
• 对于型钢和棒材,厚度或直径不大于150mm。
• 公称厚度不小于6mm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材应做冲击试验,冲击试样尺寸取10mm×10mm×55mm的标准试样;当钢材不足以制取标准试样时,应采用10mm×7.5mm×55mm或10mm×5mm×55mm小尺寸试样,冲击吸收能量应分别为不小于表中规定值的75%或50%,应优先采用较大尺寸试样。
• 当需方未指定试验温度时,正火、正火轧制和热机械轧制的C、D、E、F级钢材分别做0°C、-20°C、-40°C、-60°C冲击。
• 冲击试验取纵向试样。经供需双方协商,也可取横向试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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